问题 | 讨薪金额如何计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农民工工资拖欠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薪资时,劳动者有权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要注意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协商解决、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到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以及如果拖欠工资数额较大可直接请律师打官司。 法律分析 农民工工资拖欠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应相当于应付工资的50%至100%之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薪资,劳动者有权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一、农民工欠薪补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逾期支付,即属无故拖欠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1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约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5日内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关系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按时发放薪资,如果拖欠薪资的话,那么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啊应付薪资的50%以上到100%以下来支付赔偿金。 结语 农民工工资拖欠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应相当于应付工资的50%至100%之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薪资,劳动者有权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并要求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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