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之后,双方能区分并确认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的,可以一并在离婚诉讼中解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通常不在离婚诉讼程序中解决,而是由债权人提出主张或诉讼时另行解决。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包括:第一、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第二、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第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第四、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五、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物品等。第六、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