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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的房屋预售条件是什么
释义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6)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
    1、有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有市计委、建委批准的商品房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3、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或土地使用权来源证件;
    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证;
    5、有纳入市建委销售计划的证明文件等。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房屋预售合同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商品房预售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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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