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