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传真件具有合同效力。传真件并不会影响原件合同本身的效力,确认合同的效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双方当事人是否为合格的缔约主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是否确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