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安排的,一般情况下,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对于需要加班的情况,单位应当依法加班工资,并严格控制加班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过每日三小时或者每月三十六小时的加班时间。如果确实需要加班的情况,应当提前与员工协商,并给予加班工资和调休等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后,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补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