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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标准规定有哪些?
释义
    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因地而异,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直接接触病例,200元参与疫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给予适当津贴。各地也有相应补助政策,以天津市为例,提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薪酬水平和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法律分析
    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标准因地而异,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并且获得补助金,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的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
    元予以补助。当日工作时间累积超过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在4小时以下的,按照半天计算。
    另外各个地方也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疫情防控人员的补助措施,在此以天津市为例简单介绍一下:
    一、提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
    在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发放到位,财政全额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提高薪酬水平
    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纳入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实行定向分配,足额发放。所需经费通过现行渠道安排,不足部分视情况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本市事业单位收入调控线和收入增幅的限制。
    三、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将全体一线医务人员纳入卫生防疫津贴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结语
    在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标准因地而异。根据相关规定,直接接触病例的医务人员每天可获得300元补助,其他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天可获得200元补助。此外,各地也出台了针对疫情防控人员的补助措施。以天津市为例,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并纳入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卫生防疫津贴也将全面发放。这些措施旨在充分保障一线医务人员的权益,感谢他们在抗击疫情中的辛勤付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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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