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可以将怀孕职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吗 |
释义 | 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是否有约定,是决定用工单位能否退回孕期女职工的关键。劳动法并未明确禁止用工单位将孕期女职工退回派遣单位。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明确包括派遣期限、工作待遇、工伤、生育等相关事项。因此,要判断用工单位是否可以退回孕期女职工,需查看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的约定内容。 法律分析 看用工单位是否与派遣单位有过相关的约定。用工单位退回孕期女职工,要凭其与派遣公司之间的约定。对于用工单位将孕期女职工退回派遣单位,劳动法上并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拓展延伸 怀孕职工的权益保障与劳务派遣公司的责任承担 怀孕职工的权益保障与劳务派遣公司的责任承担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公司在雇佣怀孕职工时应当充分尊重其权益,包括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工作安排,以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工作权益。同时,劳务派遣公司在怀孕职工遇到问题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提供合理的产假和产前假期、支付相关福利和补偿等。这些保障措施旨在确保怀孕职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促进性别平等和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因此,劳务派遣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责任,确保怀孕职工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结语 怀孕职工的权益保障与劳务派遣公司的责任承担是重要的法律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公司应尊重怀孕职工的权益,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工作安排,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工作权益。同时,应提供合理的产假和产前假期、支付相关福利和补偿等。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怀孕职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促进性别平等和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劳务派遣公司应认真履行责任,确保怀孕职工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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