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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据定金是否有效?
释义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根据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的规定,手写的收据定金将具有法律效力。在定金合同中,当事人需要明确交付定金的期限。此外,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而定金合同将从实际交付定金的时候开始生效。
    一、民法典中关于买卖房屋的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买卖房屋约定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拓展延伸
    合同交付定金的定额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债务履行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结语
    根据民法典关于买卖房屋的条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同时,第五百八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定金合同的违约责任,即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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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