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两种情况下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1.父母全款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2.父母出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用一方个人财产还贷。 法律分析 并非所有婚前由父母购买的房产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下两种情况不被视为共同财产:1. 如果其中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父母对该方的赠与,是该方的个人财产;2. 如果其中一方的父母出首付,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但产权登记方用其个人财产还房贷,则该房产也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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