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再就业优惠证什么意思 |
释义 | 再就业优惠证是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的凭证,通过办理手续后可以从事个体经营免收费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并享受职业指导和培训等服务。办理程序简便,持证人员需定期进行年审。 法律分析 一、关于再就业优惠证 《再就业优惠证》是失业人员按城市有关规定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凭证,由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监制,街道社保所统一办理,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限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再就业优惠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享受扶持政策期间,由用人单位保管。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以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减免、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二、再就业优惠证办理程序 携带下岗失业证明、身份证和4张1寸免冠照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请,符合条件者一般1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办好后,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会电话通知市民领取或者送证上门。 三、再就业优惠证的用途 凭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者可以免收其管理类证照费,同时服务性收费减半。需要资金扶持的还可以凭证申请两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所有持证人员都可以享受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此外,该证每年年底都需要进行年审。 结语 再就业优惠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凭证,通过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个体经营者持证从事经营可享受免费证照费、服务性收费减半等优惠政策,还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持证人员还可获得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请注意,该证每年年底需要进行年审。办理程序简便,符合条件者一般10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六章 就业援助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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