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耕地使用权能抵押吗 |
释义 | 耕地使用权能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能够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未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财产,但是抵押的财产必须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一、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有: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等财产; 3、抵押人有权依法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固定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等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其他可以依法抵押的财产。 抵押财产是指抵押人用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必须是能够转让的财产,且具备法定条件的财产。 二、国家土地使用权能抵押吗 国家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的房子能买吗 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的房子可以买,但是不建议买,因为对于买方而言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第三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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