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离婚准备材料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去法院离婚准备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一、遭遇家庭冷暴力该不该离婚? 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须准备以下证件材料,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2、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二、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时如何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应由当事人携带起诉状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必备材料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比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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