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果撤诉费用还退么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若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则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而民事案件中,原告或上诉人如申请撤诉,则应由其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用。若原告申请撤诉被法院裁定准许,则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拓展延伸 申请离婚并获得费用退款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首先,你需要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如果你在提交申请后决定撤销离婚申请,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诉申请。如果你已经缴纳了相关费用,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退款。退款的具体流程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在申请离婚和退款的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案件被告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其负担;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申请离婚并获得费用退款需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如需退款可向机关申请,具体流程需咨询律师或当地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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