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在劳动局备案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签订后不需要劳动局备案,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即有效。但部分地区要求劳动合同备案,需提供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就业备案、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变更或续订也需备案。劳动合同不备案不影响法律效力,但若办理社会保险,则必须在十天内备案。 法律分析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局备案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要去劳动局备案,只要劳动合同本身和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就生效了,是否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局备案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公司要给员工办理五险,劳动合同部分地区是要去劳动局备案的。 (一)、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备案时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7、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到劳动局去办理备案的手续,不去备案并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不过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的,就必须到劳动局去办理备案的手续,在签订合同后的十天内去办理。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签订并不需要劳动局备案。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生效,备案与否不影响其有效性。然而,一些地区要求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时,需要将劳动合同备案于劳动局。备案所需材料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等。劳动合同变更或续订时,也需要相应的材料。请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后的十天内前往劳动局办理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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