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劳务合同是否有试用期 |
释义 | 在实践中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才约定试用期的,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者,所以用工单位不能和退休人员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一、退休后又找别的工作上班,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吗 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是,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或是去别的公司再就业的,已经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标准,其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在规定中,因为已退休人员在法律上不再把他们看做是劳动者,现行劳动法律不再把他们纳入调整范围之内,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当然,在这个时候想要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的,退休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另外,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在工作岗位中受伤的,不能在按照公司工伤处理,但照样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就按照民事赔偿的标准来。 具体来说退休人员工作中受伤之后能够获得赔偿具体有如下: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住宿费; 4、交通费; 5、营养费; 6、后续治疗费; 7、误工费; 8、护理费; 9、残疾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12、精神损害抚慰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