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2015年1月起,党龄40—49年的,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00元;党龄50—54年的,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20元;党龄55年以上的,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40元。老党员党龄按党组织批准其成为正式党员之日计算。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核实→支部对拟补贴对象张榜公示7天以上(要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支部填表上报→乡镇党组织审核、公示→县委组织部审批→县财政局拨付。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