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怎样认定婚后共同债务 |
释义 | 婚后共同债务认定: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字、追认或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债务可认定为共同债务;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应通过诉讼证明虚假性,如借款时间纰漏、债权人证明、债务非家庭生活需要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怎样认定婚后共同债务 民法典规定,结婚后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签字后经对方追认的,或者一方所负,但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债务,可以认定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如何证明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 当事人伪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中一种,在诉讼过程中当被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这样一来,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应对虚假债务的几种方法: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并且用于家庭生活所需。若一方伪造债务,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借条不被认可、借款时间上的纰漏、找到债权人说明债务来源、债务不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等方法来应对虚假债务。这些措施可以帮助受害方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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