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四早是指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四集中是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的管理,提高早期识别和鉴别的能力。 按照分散接诊、迅速转运、集中收治的原则,将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转运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加强医疗保障,提高收治的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