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坐牢期间如何继续缴纳社保? |
释义 | 这段文字讲述了参保人员在服刑期间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而参保人员有三种方式缴纳社保,分别是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和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由于坐牢人员以上三种方式都不能适用,坐牢人员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缴纳社保,所以坐牢不能继续缴纳社保。此外,判刑之前交的社保社保局会保留,出狱后可继续缴纳。 法律分析 不能。 参保人员如果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 缴纳社保有以下三种方式: 1、用人单位缴纳; 2、个人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 3、缴纳农村养老保险。 由于坐牢人员以上三种方式都不能适用,坐牢人员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缴纳社保,所以坐牢不能继续缴纳社保。 判刑之前交的社保社保局会保留的,如果出狱了是可以接着缴纳的。 拓展延伸 坐牢后如何继续缴纳社保?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保人员被判刑后仍需要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来说,被判刑人员依法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免缴社会保险费;而判刑人员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减半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坐牢后仍需缴纳社保。但是,如果被判刑人员不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费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缓缴期间,免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因此,坐牢后仍需缴纳社保,但可以申请缓缴。 结语 参保人员如果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但判刑之前交的社保可以保留,出狱后可继续缴纳。参保人员有三种方式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个人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和缴纳农村养老保险。但由于坐牢人员以上三种方式都不能适用,坐牢人员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缴纳社保,所以坐牢不能继续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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