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如何维权? |
释义 | 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暂时无力偿还可分期偿还,永久无力偿还需通过法院审理执行。私人借款需谨慎,应了解对方资信情况,大额借款需提供担保或抵押,降低风险。借条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正文需明确借入物品、数量、归还日期,落款需写明单位或个人名称和借款时间。 法律分析 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借条怎么写? 借条的写法一般来讲包括三部分。 (一)标题 借条的标题可以由两种方式构成: 1、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写上“借条”或“借据”字样。 2、在第一行空两格后写上“今借到”作为标题,而正文的其它内容放在下一行顶格写,其实这是一种省去标题的借据的写法。例: 今借到 刘*东同学的《辞海》(上册)壹本,一月后送还。 此据 借书人:周*刚(签名盖章) ×年×月×日 (二)正文 正文要写明下列一些内容: 1、从哪里得到了什么东西,数量多少。要写出所借的钱物的数目及物品的品种、型号、式样、规格等。借出方也需写清楚。从单位借出的钱物要写上所为何用。 2、写明归还的具体日期或大致时间,有较为复杂的情况,则要写明具体归还的方法。 (三)落款 要写上写借条者的单位名称和经手人姓名或借方个人的姓名。必要时需加盖公(私)章,以示负责。单位、个人名称前一般写上“立据人”或“借款人”字样。 在署名上还要写上借钱物的具体时间。年月日要写齐,不要只写月日。 结语 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对于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可以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永久无力清偿,则需要通过法院审理、判决和执行来清偿债务。私人之间的借款应该谨慎,借款人应该了解对方的信用情况,并尽量提供担保或抵押财产以减少风险。借条的写法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其中正文要详细写明借款事项和归还日期。落款处应写明借条者单位名称或借方个人姓名,并加盖公(私)章以示负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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