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 1、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其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 6、不说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 7、涉嫌逃跑、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的。 刑事拘留后,被拘留人应当立即送拘留所拘留,至少不得超过24小时。除不能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的犯罪通知可能妨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妨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因此,收到刑事通知意味着被拘留的人已被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