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注册结婚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结婚登记的申请资格和所需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年满二十二周岁的男性和年满二十周岁的女性,无配偶且双方自愿,且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并需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离婚人士需提供离婚判决书和离婚生效证明书,丧偶人士需提供死亡证明。不再生育的申请者需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法律分析
    申请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没有配偶、双方自愿、并且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双方没有患法律上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人都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婚姻状况证明(全国统一表格)。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登记的,需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如是离婚人士,须持原件。离婚判决书如是第—审判决的,还需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如离婚判决书是第二审判决的,则需提供第一、二审判决书。如离婚证遗失、须办理补办手续。(补办手续详阅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5)如是丧偶人士,须持原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如此两份证明都遗失或毁掉,则由当事人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6)申请结婚登记,有责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到晚婚晚育年龄的要签订《晚育保证书》。申请登记,如属不能再生育的,要到女方/男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并取得《结扎证明》、《不再生育暂不结扎合同书》,方可给予登记。
    拓展延伸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未婚证明、离婚证明(如适用)、丧偶证明(如适用)、婚姻登记申请表等。此外,还需注意以下事项:首先,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需要,可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其次,注意办理登记的时间和地点,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耽误办理进程。此外,对于特殊情况(如异地结婚、外籍配偶等),可能需要额外的材料和手续,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一切顺利进行。最后,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保持耐心,遵守规定,并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和要求。只有准备充分、遵守规定,才能顺利办理结婚登记。
    结语
    结婚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申请结婚的条件包括年满二十周岁、未婚、双方自愿、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注意办理时间和地点。对于特殊情况,可能需要额外的材料和手续,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办理结婚登记时应保持耐心,遵守规定,并与工作人员合作,只有如此才能顺利完成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6 3: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