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戒毒提前释放办理程序的问题,戒毒人员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经过一年的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在生理、心理、认知、行为、家庭和社会功能等五个方面的考核中,符合转入社区戒毒的要求,可以其转入社区戒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八条 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