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某些保险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条款,使得保险公司可以规避赔偿责任。例如,一些医疗险合同中会规定某些疾病或治疗方式不在赔偿范围之内。此外,一些车险合同中也可能规定某些情况下不予赔偿。但是如果这些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则其无效。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已生效的情况下不得变更合同,除非与投保人协商一致并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 2.《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标准化合同中的无效条款适用于与该条款有关的其他合同;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格式条款规避或者限制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或者单方面规定补偿标准。 因此,虽然保险合同中存在某些条款可以规避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但是如果这些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则保险公司依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