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后的婚前债务怎么承担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时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决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有约定也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离婚后的婚前债务怎么承担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一方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执行夫妻共同住房吗 首先,债权人起诉还钱,并申请执行借款人的住房,但是房子又属于夫妻共同住房的,可以先确定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实践中,以下情形中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所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钱,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协议要求个人债务各自承担,也只对内具有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的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只有当债权人能够证明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时,才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可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解决。对于夫妻一方借款不还被起诉并申请执行共同住房的情况,需要先确定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有约定并能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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