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经营保税货物受不受海关监督检验 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等业务,要符合海关的要求,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二条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保税货物的转让、转移以及进出保税场所,应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接受海关监管和查验。 二、保税区申请保税仓储的条件有哪些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公用型保税仓库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必须有仓储业务; (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人民币; (三)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四)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五)申请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六)申请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七)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应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 (八)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九)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十)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制度; (十一)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十二)申请设立公用保税仓库的,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十三)申请设立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的,容积最低为5000平方米; (十四)申请设立寄售维修保税仓库的,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