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报经营管理部门。二、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政主管部门对乡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四、乡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