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辽宁省工伤鉴定标准:一级,面部重度毁容等。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等。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等。四级,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等。五级,不完全性失用、失写等具有多项者。六级,头皮缺失1/5以上。七级,颅骨全层缺损≥30cm2等。八级,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等。九级,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等。十级,器官部分缺损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