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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庭暴力,感情破裂必须离婚,起诉离婚,自己不会写诉求书
释义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写明起诉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同时提交证明配偶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如病历、报警回执、证人证言等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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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