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摩托车超车发生车祸责任的划分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因双方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无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各方无责任。
 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1、逆行;
 2、超速;
 3、超载;
 4、闯红灯;
 5、随意变道和掉头;
 6、占用非机动车道;
 7、在人行道停车;
 8、酒驾和醉驾强行加塞;
 9、违法超车;
 10、不按规定打远光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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