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可以借给别人的孩子读书吗 |
释义 | 中小学招生一般遵循“免试入学”原则。有房本、户口的家长只需按学区规划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即可。但有三种特殊情况需注意:一是有房无本,需准备购房合同、户口本等证件,同样享受第一批录取;二是房本名字非第一监护人,需提交相关证件,仍享受第一批录取;三是因拆迁导致学区变化,需提供相关证件,同样享受第一批录取。征地拆迁居民子女在过渡期内可就近入学,过渡期满可转入返迁地对口学校就读。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的各中小学招生一直秉承“免试入学”的原则,对有房本、有户口的家长来说,事情就简单多了,只要按照学区规划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即可。 1、证件要备齐:房产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孩子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2、录取原则:在对口学校即可享受第一批录取。此外,还有这三种特殊情况仍不可避免:(一)有房无本1、需准备证件:购房合同及发票、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儿童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2、录取原则:同样享受“有房有户”对口学区第一批录取; 3、注意:部分学校会去居住地实地考察“实际情况”,如发现房子无人居住,会取消孩子的入学资格。(二)房本名字非第一监护人1、需准备证件:房产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儿童接种证及儿童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2、录取原则:同样享受“有房有户”对口学区第一批录取;3、注意:如果孩子未和第一监护人(父母)生活在一起,学区房房本上的名字是孩子其他家属,那么入学只需要额外提交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即可。(三)拆搬迁导致学区变化1、需准备证件:房产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儿童接种证、改派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2、录取原则:同样享受“有房有户”对口学区第一批录取;3、注意:对于征地拆迁居民子女根据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征地拆迁居民子女在过渡期内,持户口证明、房屋拆迁证明和居住证明,由教育局教育科审验合格后安排就近入学,过渡期满可转入返迁地对口学校就读。 结语 总的来说,对于有房本、有户口的家长来说,办理孩子入学相对简单。只需备齐相关证件并按学区规划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即可。然而,对于特殊情况,如有房无本、房本名字非第一监护人、拆搬迁导致学区变化等,也有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这些情况下,家长需要额外提供相关证明,并同样享受有房有户对口学区第一批录取的待遇。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学校可能会实地考察居住情况,确保房子有人居住。对于征地拆迁居民子女,教育局会根据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并在过渡期内提供相应的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三章 社 会 保 障 第三十六条 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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