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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释义
    法律分析: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为:(一)申请贷款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期限;(二)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五)提供必要的担保;(六)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期限;
    (二)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五)提供必要的担保;
    (六)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一)项中的规定期限、第(二)项中的规定比例和第(六)项中的其他条件由管理中心制定,经管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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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9:4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