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操作方式不同: 房产更名是通过开发商完成的, 购房 者在购房阶段通过修改与开发商签订的 购房合同 ,使房屋的所有人转变成另一个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该过程中 房屋所有权 人不会发生变化。 房产过户 则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的,通过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所有权人发生变化。 2、是否有 不动产证 : 房产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动产证尚未办理下来之前进行的更名行为,通过在开发商处登记备案,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即可。 房产过户则是建立在原业主已拥有房屋不动产证的前提下的,通过转让房屋所有权实现过户的。 3、费用不同 无论是房产更名,还是房产过户,在处理的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两者的金额和收取形式都有很大的区别。 房产更名收取的是固定的费用,在开发商与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之后,收取一定的更名费,之后,开发商会通知被更名者来共同办理不动产证。 相比之下,房产过户因为形式多样,在办理的过程中除了缴纳基本的费用之外,还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税费,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如果原房主或者是被过户的人手中有多处房产的话,还要缴纳更多的税费。所以,房产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要远大于房产更名。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 继承 、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