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消防紧急疏散患者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消防紧急疏散患者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一)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仓库、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消除隐患。
    (二)住院患者不允许私用电器。
    (三)当病区发生火灾时,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高层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医务人员最后撤”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
    (四)当班护士和主管医生要立即组织好患者,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并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紧急报警。
    (五)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
    (六)所有人员立即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七)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八)发现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室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临近人员。
    (九)如室内无人,也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开门,以免火势扩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做好充分准备,打开房门,积极灭火。
    (十)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断开燃火部位的电闸(由消防中心或电工室人员操作)。
    (十一)发现火情无法扑救,要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2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