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房产产权纠纷包括什么 房屋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以房屋产权争议,主要包括所有权争议、用益物权争议和担保物权争议三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二、房屋产权纠纷的证据收集 在诉讼中,为了增加胜诉的几率,当事人要积极的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的是尽量提供证据的原始证件,如果使用复印件的话证明力就不如原件。在房屋产权纠纷中,当时人需要收集的证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产权凭证。房屋产权凭证用以证明自己对争议的房产享受所有权。 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 7、说明争议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况下有无被没收、改造、挤占等证明材料。 8、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