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指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如果因为定作人任意解除合同给承揽人造成了损失的,承揽人可以要求定作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什么 承揽合同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法律规定是: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的规定为: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如果因为定作人任意解除合同给承揽人造成了损失,承揽人可以要求定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是什么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指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如果因为定作人任意解除合同的行为而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承揽人可以要求定作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指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如果因为定作人任意解除合同的行为给承揽人造成了损失的,承揽人可以要求定作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责任,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义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承揽合同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为一般原则,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于其是否具有定作、指示或者选任中的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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