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格式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