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撞人对方不认账,如何维权? |
释义 | 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不给钱,可通过申请调解委员会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调解或提起诉讼解决赔偿争议。车被撞对方全责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无人身伤亡可自行协商赔偿。若有人身伤亡,应抢救伤者并报警。目击人应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逃逸行为。事故无争议时可记录信息并自行协商赔偿,有争议时应迅速报警。 法律分析 一、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1、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不给钱的办法:受害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受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赔偿义务人履行赔偿义务。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车被撞对方全责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结语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对于被车撞全责但不给钱的情况,受害人可以通过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对于车被撞全责的情况,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发生人身伤亡,应立即抢救并报告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及时报警、保留证据、合理协商是重要的原则。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投保第十三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投保第二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投保第七条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进行听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