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异地补身份证吗 |
释义 | 身份证异地补办流程包括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写登记表,缴纳费用,受理点审核签发,制作与核验发放,领取证件。 异地办理身份证不会收取附加费用。 异地受理点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人需填写登记表,交验相关证件,公安机关会核实并受理申请。 如果申请材料不全,公安机关会告知所需补齐的材料。 法律分析 一、身份证异地补办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二、异地办理是否会收附加费用 身份证可异地换证:实现身份证异地受理了,那些出门在外的人要去哪里办理身份证呢? 市(县)公安机关会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这些受理点会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本人要先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也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结语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手续方便快捷,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只需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证件工本费,即可申请换领或补领身份证。受理点将及时传送申请信息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如需换领,需交回原证。异地办理不收取附加费用。市(县)公安机关会根据流动人口数量及地域情况确定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申请人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根据申请类型交验相应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公安机关将核实信息并当场受理,如材料不全,会一次性告知所需补齐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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