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拘和拘役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性质和适用条件不同,刑拘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处罚。而且要注意的是,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证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本身不具有惩罚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