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是否包含经济赔偿? |
释义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若符合特定情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承担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并提供劳动条件。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还明确规定了派遣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权利。因此,尽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看协商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由上可知,尽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2013年7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若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承担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根据劳动法修订的新政策,派遣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工同等待遇的权利。劳动合同法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获得必要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根据以上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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