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必须到登记地办理吗? |
释义 | 登记离婚需要的手续: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二、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三、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等到夫妻过完冷静期后,依法为其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地必须在登记地办理吗 1、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2、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即可,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3)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4)被告被监禁的。这两种离婚方式都不要求必须到结婚登记地办理手续。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你好,律师,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地办理吗? 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双方采取协议离婚方式的,携带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和相关材料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必须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离婚不是必须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是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的,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 离婚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不必须。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是必须在登记地办理吗 1、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即可,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三)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四)被告被监禁的。这两种离婚方式都不要求必须到结婚登记地办理手续。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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