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如何量刑 |
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立案: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从解散命令。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而举行这里的法律即指《集会游行示威法》。该法规定对集会、游行、示威实行申请许可原则。这项原则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必须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明理由,不经申请而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即为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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