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退休人员取得过节费,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经营所得;偶然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