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债权与优先债权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优先债权是指在清偿顺序中优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包括财产担保的债权和共同债权人支付的费用等。普通债权则无优先权,破产后最后得到清偿。债权是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根据表现形式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 法律分析 1.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 2.普通债权是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 拓展延伸 普通债权与优先债权的权益差异及影响 普通债权与优先债权在权益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普通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清算时按照普通顺序获得偿还,其权益相对较低。而优先债权则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债权人在破产清算时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获得偿还,其权益相对较高。这种差异对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和风险分担产生重要影响。优先债权的存在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提高债权人的信心,降低债务人的融资成本。然而,普通债权人可能面临较高的违约风险和资金损失风险。因此,在债权安排和投资决策中,了解普通债权与优先债权的权益差异至关重要。 结语 普通债权与优先债权在权益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普通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清算时按照普通顺序获得偿还,其权益相对较低。而优先债权则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债权人在破产清算时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获得偿还,其权益相对较高。这种差异对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和风险分担产生重要影响。优先债权的存在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提高债权人的信心,降低债务人的融资成本。然而,普通债权人可能面临较高的违约风险和资金损失风险。因此,在债权安排和投资决策中,了解普通债权与优先债权的权益差异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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