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条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如下:1、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出借人姓名;3、借款金额、币种、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及偿还方式等;4、如果有借款担保,则须有保证人的基本信息和署名;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