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的孩子需要改姓吗应该怎么更改 |
释义 | 可以改姓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二、领养小孩的条件领养小孩的条件有哪些是所有想要领养孩子的人都可以领养吗不是的,领养孩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下: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领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是指领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领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2、有配偶者领养小孩,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3、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4、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如果您符合领养小孩的条件,就可以领养小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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