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书遗嘱生效要件:1、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自愿订立遗嘱,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3、遗嘱人处分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4、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内容,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