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收养关系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的。但应当注意的,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收养、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养子女不同意的,双方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一、可以离婚之后解除收养关系吗 收养子女后离婚的不能解除收养关系。法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之间关系恶化,已经无法共同生活。所以只有没有上述条件存在,收养关系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依法解除。 二、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要怎么解除抚养关系? 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解除。 三、特殊收养条件是什么? 特殊收养条件有: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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